本文最后更新于 21 3 月, 2023
外国工人在加拿大的就业权利
外国工人在加拿大的就业权利
在加拿大,所有人都有权在工作场所受到平等对待,不受歧视或虐待。联邦劳动法,如加拿大劳动法,概述了雇主和雇员在联邦监管部门的权利和义务,而省和地区法律涵盖了大多数其他职业。
就业公平法和联邦承包商计划要求受联邦监管的企业和组织的雇主为妇女、土著人民、残疾人和有色人种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外国工人也受到加拿大劳动法的保护,包括获得公平补偿的权利、安全的工作场所以及持有护照和 工作准证.雇主必须向雇员提供一份雇佣协议的副本,并且必须由双方签字并用英文或法文书写。
雇主必须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培训,包括设备,以确保员工的安全。 雇员 有权拒绝在危险条件下工作,并且不得因此而被解雇或被拒绝支付报酬。雇主必须调查任何关于工作场所危险的报告。
员工有权在工作场所免受虐待,包括身体、性、心理或经济虐待。任何恐吓、控制或孤立员工的行为都被视为虐待。
提供便利的义务要求雇主对雇员的工作环境或职责做出必要的改变,以减少或防止基于《加拿大人权法》中概述的歧视理由的歧视。
遇到就业问题(例如不安全的工作条件、不公平待遇或拖欠工资)的员工应联系其所在省或地区的工作场所健康与安全办公室或就业标准办公室。大多数省份和地区都提供工人赔偿福利,以补偿因工伤或疾病造成的工资损失,雇主不能禁止雇员提出工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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